负责监管危险化学品的部门: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5、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