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去打疫苗算病假吗?近日,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劳动关系、社保待遇等方面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及梳理有关权威问答进行解答。
工作期间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
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朱滔指出,202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复工复产中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保缴费问题”文章中,就有关于“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问题的答复。
答复指出,《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感染新冠期间,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朱滔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因此,员工感染新冠期间,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企业不得以此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感染新冠,员工试用期可以顺延吗?
2020年6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30问》中,针对“受疫情影响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试用期应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答复指出: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朱滔也指出,劳动者感染新冠后,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试用期可相应顺延,但顺延时间不应超过劳动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
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如何支付工资?
《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30问》指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是否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朱滔指出,员工感染新冠后需要居家隔离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社区开具的居家隔离相关证明、录制本人正面完整的抗原试剂检测视频、录制本人正面完整的体温检测情况、核酸检测报告等。用人单位需对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员工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可弄虚作假。若员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可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员工是否可以新冠感染高发为由而拒绝出差等工作安排?
朱滔表示,员工不可以以新冠感染高发为由而拒绝出差等工作安排。根据“新十条”的规定,疫情防控精细化,要求“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因此,大概率不会将某个城市整体划分为高风险区域,此情形下,员工再拒绝出差,没有法律依据。
“如员工担心因出差感染新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特殊时期,单位应对出差安排进心合理考量,能缓则缓。如必要出行,应提醒员工做好必要的防护。一旦在出差期间感染,单位应该正常支付工资,负担正常的差旅补贴等。”朱滔补充道。
请假打疫苗算病假吗?
对此,朱滔表示要区分不同情况。如因岗位特殊要求、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打疫苗的,工作时间接种疫苗,用人单位应正常发放工资,不得算事假或病假。
如岗位无特殊要求的员工自愿接种疫苗,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则不属于病假,而应该算事假。“但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讲,打疫苗所需的时间有限,且在鼓励接种新冠疫苗的大环境背景下,企业可予以鼓励支持,向工作时间打疫苗的员工正常发放工资。”朱滔说道。
居家办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吗?
朱滔指出,居家办公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居家办公和在单位办公的实际区别只是工作地点变化,用人单位依旧要遵守国家公示的休假制度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员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企业要求员工上班前测抗原或核酸,检测抗原或核酸的费用该由谁支付?
朱滔认为,根据国务院的最新规定,除了个别特殊的场所以外,都不需要提供核酸报告,也无需检查健康码。如用人单位要求员工每天上班前进行抗原检测,则相关的抗原检测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30问》,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社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社部门投诉。
链接:广州地区受理举报劳动违法行为热线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0-12333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3391179
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4449602
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1376063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7568311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26090299
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2111294
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4645660
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6969023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劳监大队:020-34682115
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7960843
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监大队:020-8275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