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做出审讯前,家人都不得直接会见犯罪嫌疑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押期间,除律师外,无论是辩护人还是家属,一般都不准予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东西。在刑事拘留期间,即使是立功嫌疑人家属也不允许会见立功嫌疑人。相关法律规定,立功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用强迫措施之日起,能够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令、代办申述、控告。立功嫌疑人被拘捕的,聘请的律师能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立功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理解立功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能够会见在押的立功嫌疑人,向立功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立功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能够派员在场。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立功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因此,如果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间想要了解情况的话,一般是刻意通过律师会见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