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不公证也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不以进行公证为前提,签署协议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应依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表决程序,并获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