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罚中判刑六个月的起止时间的计算:判刑六个月应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执行刑期满6个月即刑满。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刑期。
法律依据:_x000D_
《刑法》第四十一条_x000D_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_x000D_
第四十四条_x000D_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_x000D_
第四十七条_x000D_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