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五千元。立案标准为: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3、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4、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为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