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外地父母都有这么一个疑虑,我在外地办理了准生证,那么我出生之后的小孩子就必须在这里上户口吗?我可以带小孩回自己的老家办理户口吗?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二、准生证在哪办孩子户口安在哪吗
不是的:生育服务证(原”准生证“)原则上来说,应在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
而新生儿申报户口的,可以在其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
申报该项时,应由户主或者监护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件才能办理。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网在您身边,我们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