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美容纠纷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与医疗美容机构协商的方式维权,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以上方式都行不通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维权。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我盘了一家店铺美容院,他没有卫生许可证
美容院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处罚如下:1、对没有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一般会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会被相关的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1、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卫生管理制度;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健康证明复印件;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因为我有面部创伤,在一个私人的美容诊所治疗,治疗之前商量好3万元包好,这样的话这两万元能要回来吗?
如果医美项目合同有相关的退款约定,可以退款。但是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没有与医美机构协商一致的,不可以退款,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美容,他能做中药祛斑吗?
美容 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一般为美容、美体、美发,具体包括面部的美容护肤,譬如美白、祛斑、祛痘、抗衰、保湿等,除此之外,身体的护理项目也在美容院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减肥、丰胸、卵巢保养、排毒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监督管理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店里出现异物,已经赔偿10倍了。
顾客在用餐期间吃到异物投诉,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顾客将这种情况直接投诉给餐厅的管理者,餐厅管理者首先要做到的是第一时间向顾客进行道歉,另一方面,一般都会给予本单餐免餐或者本餐菜品免餐的赔偿的,如果是还是无法达到顾客满意的话,一般最高途径也就是赔偿三倍当然了,这个也是需要看顾客在用餐时,菜品里面遇到的具体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我在美容院工作,现在我要走了,然后我以前开了一张卡片,现在我想退休,她说不能退休,因为她给了我这个表现
退休证办理时需要携带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社保卡和本人的身份证由所在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代为职工办理。退休证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免费向退休人员发放。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