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过渡性养老金=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其中,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平均缴费指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享受比例为:1)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2)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超过25年者,其享受比例为30%+(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1%。养老保险并轨后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2%)。
单位不交养老金如何起诉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单位交纳养老保险金;也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责令单位补交。《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养老金怎么认证
养老金认证需要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根据《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应携带身份证、退休证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养老金认证。
拆迁安置过渡费能否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拆迁人不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不执行拆迁补偿决定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安置过渡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
1、各地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2、2020的调整比例确定为5%,这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统筹考虑了经济发展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后确定的调整幅度。
养老金补发几个月
国家规定从补发养老金2017年1月份开始调整,补发多少月,要看当事人几月份发放,如果是7月份发放的,补发6个月的,8月份发放就补发7个月的。当月发放的是调整后的养老金,不算是补发。1、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3、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