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离婚不一定要当天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的要经过法院审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属于离婚冷静期,自第三十一日起双方如果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