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的一项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就是为职工依法缴纳医疗保险;而对于非职工来说,自2016年整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文件要求,更是将医疗保险制度惠及全民。只是,一般情况下,保险是连续性的,而在实际情况中发生中断的话,可以吗?小编就来说一说关于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一、医疗保险可以中断吗
可以中断。
二、关于医疗保险中断的有关规定
根据社保局的官网公布的规定:
1、医保缴费中断。是否累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统一政策,应按当地规定为准。
2、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3、如果是长时间中断(一般是3个月以上),视同作废,需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请直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以确认。
4、参保人员从中断缴费之日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新续保时,应按续保时规定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从以上可以看出,医疗保险发生中断是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允许的。然而,一般情况下职工的医保只要是职工仍然在职在岗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停缴,一旦停缴就需要对象将中断期间的费用全部补缴上来。小编认为只要职工医保帐户符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职工依然可以享受因为门诊或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