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集体土地能建房吗
集体土地上房屋是不是违建,需视情况而定:
1、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要到当地建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建造该房屋是属于违建房;
2、有土地使用证且已经向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申请建造,这种情况下建房不属于违建房,现在土地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是70年不动。
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二、农村林地变宅基地办法是什么
首先要明确的是,农村林地是不可以转变成宅基地的,土地若想改变土使用性质的话需要通过国务院审批。经过审批的前提下,转变才是可行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民,可以申请林地变宅基地:
①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②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③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④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