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定房产买卖中的阴阳合同问题详情如下:
(1)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2)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为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3)司法实践中,对于阴阳合同的认定,一般会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往往认可阴合同,而否定阳合同做出这一认定标准的法理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对价原则。但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规章,有关部门查实后,有权给予偷税额的1至5倍罚款、拘捕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应以犯罪论处。
2、法律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置办法》第三条,
(一)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