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就跟普通全部身体检查一样,只是要求严格一些.比如什么慢性病,残疾,纹身的都不能过关.。具体:1、身高、体重男生:身高162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2、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 (0.8)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3、 有传染性疾病,不合格。有传染性皮肤病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等情况不合格。4、 血压超出下列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5、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6、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7、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通过了这些,基本上身体没什么大碍得疾病都可以去得。我上一年就是因为身上疤痕太多了所以过不了。如果有人事,稍微有点疤痕得都可以过得。你得身体状况算是过的去了。至于你问的体检前该注意什么,到时当地得招兵部的人会跟你说的,前一天饮食清淡,不要喝酒,注意休息,体检那天空腹,就这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