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国务院关于印发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干支流目录岸线控制范围是指我国各级河道主体的干支流岸线所包括的区域。该规定要求,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控工作由国务院按照职责分工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国务院及其部门负责对全国性干支流的控制和管理,以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等为目的;各省级人民政府则负责对本地区干支流岸线的管控工作。该规定为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理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意义。具体而言,该规定要求各级河道主体应当加强对干支流岸线的保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岸线的非法侵占和污染等破坏行为。此外,该规定还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干支流岸线形态和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要河湖水域和干支流的管理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