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结婚证和复印件,如果办理人没有结婚的话不需要;
2、身份证明材料,已婚人员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这两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点不是只针对已婚人士,未婚的单身人员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4、离,退休证明,这一条是对于已经离休或者退休的人来说的,这类人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出示公司开具的离,退休证明的;
5、带相关低保证明办理,这一条是对于生活困难,低收入群体来说的,但是重要的还是得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复印件去办理;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