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抚养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其抚养权一般判给母亲;
2、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于抚养权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力的判决;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是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孩子的抚养权的变更包括:
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诉要求变更。
二、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包括: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到30%比例给付;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3、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