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在协议离婚书不需要体现,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一、婚前财产如何去定义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具体来说下列四类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一般来说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归属问题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又卖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不算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内可以转移个人财产吗
婚内可以转移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法律规定,在双方无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情况下,一方的个人财产都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其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割。所以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其有转移的权利,但是没有转移的必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