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归属权做了明确的规划,一方抚养,另一方则有定期探视的权利。如果抚养的一方阻扰享有探视权的一方看孩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不让看孩子具体如何起诉呢?
首先,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孩子正常生活,避免家庭矛盾再次升级。
如果对方确实有意为难,在行使探望权的方法、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第一,在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没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处置的,离婚后双方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就探望权问题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作出判决和调解后,在离婚后若双方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法、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