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发生到判刑的程序流程,主要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四个阶段。现简述如下:1、立案有侦查权的机关接到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犯罪线索,经过初查,认为符合了“有犯罪行为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时,应当予以立案侦查。这是公诉案件刑事追述的程序起点。2、侦查有侦查权的机关立案后,采取以一系列法定侦查行为,搜集有罪和无罪证据以及定罪量刑证据,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的刑事司法活动。侦查阶段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3、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后,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将案件整体移送到公诉机关,进行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程序。在我国专门由检察院负责。期间可能会发生退回补充侦查等等程序倒流和不起诉等情形。4、审判有管辖权的机关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启动第一审刑事审判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合议庭合议等法定程序,得出判决的程序。一个刑事案件经过上述这一系列程序,在一审宣告后10日内无上诉抗诉,或者二审判决宣判后,有效判决就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