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想传唤检察院不批捕吗
检察院找熟人不可以不批捕,批捕是检察院的权利,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及办案程序来处理,符合条件的,下达逮捕命令。找熟人会影响司法公正,如果检察院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没有对嫌疑人采取措施,其将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
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案件到检察院阶段,检察院要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只是走一下法律程序。
检察院传唤都问什么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检察院传唤都问什么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具体分析,给您提供最专业直接的法律帮助。
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吗
关于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吗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吗
案件到了检察院一定会传唤。
传唤是指公检法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到案接受讯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强制传唤可使用警械吗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三、检察院起诉会通知犯罪嫌疑人吗
检察院提起起诉会通知嫌疑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核实案情,传唤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执行拘传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且在拘传时要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传证,一般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检察院传唤几次才起诉?
关于检察院传唤几次才起诉?的法律问题
一、检察院传唤几次才起诉?
检察院传唤一次才起诉,绝大部分案件一般是传唤一到两次。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二、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当代的社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所负责的职能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检察院主要就是负责审查起诉的,当然的,如果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当中没有采取刑事拘留或者是逮捕这样的一种措施,那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也是可以通过传唤的方式来讯问犯罪嫌疑人。
相关内容: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
检察机关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立案。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的程序是:
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
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
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
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
《立案决定书》要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涉嫌的罪名、立案的法律依据、立案的机关、立案的时间等内容,立案决定书上要有检察长签字印章。《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正式侦查的依据,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制作。
为了加强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逮捕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试行)》和《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规定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职务司法保障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依法决定对人民代表立案的程序作了特殊规定:
1、对担任本级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直接向本级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通报情况。
2、对担任上级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向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通报情况。
3、对担任下级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所属的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通报情况,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通报情况;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分别按照上述方式通报情况。
4、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通报情况。担任两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大同级的检察院通报情况。
二、立案监督的特征有哪些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立案监督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表现为刑事立案监督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而不是刑事立案程序必经的法定监督。刑事立案主体依法享有刑事立案权,但这种权力是附有条件的,必须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运作,当出现刑事立案活动可能造成司法不公时,这种权力将受到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制约,检察机关将依法提供司法救济;
其次,从刑事立案监督的目的来看。是为了纠正刑事立案主体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司法不公现象,确保刑事立案活动正确合法地进行,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正当权利,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地实施;
再次,刑事立案监督具有强制性。检察机关发出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通知立案书》具有强制性和确定性,不得复议,刑事立案主体必须按要求及时履行职责,否则即为违法;
最后,刑事立案监督既包括依据刑事实体法进行的实体监督。又包括依据刑事程序法进行的程序监督。其实体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条件等的法律监督;其程序监督主要是对刑事立案程序是否规范以及管辖等的法律监督。
经过以上介绍,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检察院立案监督的程序是怎样的吧,同时还为大家整理了立案监督的特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