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既不属于公务员也不属于事业单位,现改为国家电网,是一家国企。2000年以厂网分离为标志的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之后,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电力传输和配电等电网业务由国家电网公司运行和经营。电力局经营范围:1、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2、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3、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5、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6、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7、经营国家批准或者允许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