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上述条件中,最重要的还是期限问题,解除加盟的时间点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还的越多,店铺没开,加盟费基本都是能退下来的。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我的合同到期了,按规定退还的加盟费还没有朋友付给我
已签合同加盟费可以退。可退情形如下: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违约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违约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