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出员工社保明细流程:
1、打开社保局的官方网站。
2、选择非CA认证安全登陆。
3、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登陆。
4、点击公告/提醒/查询。
5、选择单位信息查询。
6、就可以看到申报的社保台账和明细账。
7、选择查看缴费明细。
8、选择需要导出来月份,点击保存。
9、将文件保存在桌面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