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发生车祸受到惊吓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一)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不光只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到了损害,还对其自身和亲属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身体上的伤痛只是一部分,精神痛苦也占了很大的部分,尤其是受害人死亡这种情况,对受害者的家属来说,这种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除了正常的事故赔偿,受害者亲属要求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以作为精神损失赔偿,是完全合理的。(二)在交通事故索赔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事人在申请人身侵权赔偿时,应该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就人身侵害赔偿作出判决以后,受害人或其亲属再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三)不光是受害人本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还有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这项赔偿。如果死亡人没有上述亲属,其他近亲属比如兄弟姐妹也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