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罚金都是不能够在税前扣除的罚金和罚款,这些是属于违法之后的一种惩处措施,因此如果是触犯了刑事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就是用的罚金而罚款通常是违反了行政法规,那么这些带有惩治措施的费用都是不能够在税前扣除的。
1、罚金罚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不得税前扣除。
3、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4、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二、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具体包括: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收入-扣除)×25%=企业所得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所以不管是罚金还是罚款都不能够在税前扣除。还包括企业所得税,这些都是不能够在税前扣除的,罚金和罚款,他都是属于当事人,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要不承担刑事责任,要不承担行政责任,所以他必须要进行缴纳,而这些缴纳的费用由于带有惩处的意味,所以是不能够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