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居住证续签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4、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