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民给孩子申请名字更改,是必须带上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申请更改的,无法异地申请。 名字更改,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申办人户口簿、申办人居民身份证 2,申请更正出生日期的书面报告 3,申请人的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权威原始凭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规定,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是:本人或者父母申请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扩展资料:未成年人改名字的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