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小区内建垃圾中转站,如果很小的可以和广大业主进行沟通解决。如果大型的是不合规的,一、小区主要是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地方,人们对小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比较高。如果建垃圾中转站,空气质量会受到严重影响,加上垃圾车进进出出也会影响居民的日常休息。二、垃圾中转站的建造必须经过政府规划部门的审批、规划才能合法建造。政府对垃圾中转站的规划,是对一个区域的配套设施进行合理选址建造,不会把垃圾中转站建在小区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六十六条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