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延安市是中国陕西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作为陕西省的重要城市之一,延安市委书记属于中国政府系统中的高级官员。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正部级领导干部职务包括国务院部长、副部长、司局长等,而正厅级领导干部职务包括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省市自治区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市长等。因此,延安市委书记属于正厅级干部。同时,按照中国政府系统中的惯例,正厅级干部的级别被称为副部级。这意味着延安市委书记的级别为副部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用条例》第五十五条 正部级领导干部职务,包括国务院部长、副部长、司局长,省级党委常委、省级政府副省长、市委书记、市长等;正厅级领导干部职务,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政府副职、市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