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产在办理抵押登记时,颁发房产他项权证 ,该证由抵押权人留存,在房产证备注栏有记录,本人拿着身份证、房产证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有关信息(《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房产在还完抵押贷之后,可以从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那里取回房产他项权证 ,房主应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抵押手续,房产房产他项权证被收回,同时在房产本上注明抵押已解除(《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十二条
以房屋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抵押权登记。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下列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抵押当事人、债务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三)登记时间。
第四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
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 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 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他项权证的时间
一、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需要当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到房管部门办证大厅亲自办理,他人不能替代。一般办理后1个月工作日就可以审核完毕,发证给业主了。
二、他项权证概念及含义
1、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不同于认股权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2、一般房产购买,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3、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4、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出现房屋再次抵押、典押情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本实施细则实施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力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综合上面所说的,他项权证对于房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手续也是必须要合法,他项权证是要在房主还完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才会把他项权证归还,对于房主拿到了他项权证才算是真正的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