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其工资档次。受到警告处分的,其工资晋升不受影响。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