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了申请积分落户的流程和材料。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法律解析: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了申请积分落户的流程和材料。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规范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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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分值达到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了申请积分落户的流程和材料。 【法律依据】: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苏州市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具体根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苏州市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具体根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苏州市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具体根据...查看全文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条件:1.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且办理居住证;2.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申请流程: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前向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名并公...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杭州落户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即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应用坚持自愿申请、动态调整、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杭州落户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即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应用坚持自愿申请、动态调整、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一)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及成年未婚子女; (二)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及...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购房落户:苏州市区(除吴江)已经在2020年元旦取消购房落户,过渡期结束。吴江及四县市2021年元旦起取消,各区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内还可以办理购房落户。2.人才落户: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1、全面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现有户籍准入政策中的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 2、实施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原本仅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购房落户:苏州市区(除吴江)已经在2020年元旦取消购房落户,过渡期结束。吴江及四县市2021年元旦起取消,各区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内还可以办理购房落户。2.人才落户: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750分落户较为保险,不少人问积分满多少才能落户,其实这个问法不够严谨,因为分值并不是固定的,受年度指标、申请人数、申请人整体素质的影响,每年都有变化。但根据积分整理数据得出,750分左右落户成功几率较大。 【法律依...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苏州市区、苏州下辖县级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苏州市区、苏州下辖县级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苏州市区、苏州下辖县级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1.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受理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申请后,...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适用本办法。包括: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的苏州市区、苏州下辖县级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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