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注销
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单位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单位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
2、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单位汇报此项工作,提出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市单位同意后,以市单位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
二、注销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情形包括哪些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