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有执法权吗
国家电网属于国企,没有执法权,但是其业务收到《电力法》保障,侵犯电力设施等属于触犯法律行为,电力企业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国家能源局是电力行业的监管部门,对电力行业相关企业、业务有监管执法权,属于国家机关。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撤销了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被划分为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工业局被撤销,行政职能划入省级经贸委,省级电力公司作为企业不再具有行政职能。地级市电业局、县级供电局更名为供电公司。但由于中国国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并不彻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电业局和供电局的称谓,在部分老百姓心目中,并不把供电局当做企业看待,而依然当做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
2005年6月起,南方电网公司号称为了公关需要和老百姓的习惯,将各地供电分公司更名为供电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供电局的话,这个时候应该属于国家电网,属于国企这个时候是没有执法权的,拥有执法权的应该是当地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晖律网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