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大兴安岭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森林资源保护基地之一,也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原始森林自然保护区。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这一地区的林业资源,设立了不少林业管理机构。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共设有5个林业局,分别为:1. 大兴安岭林业局:成立于1955年, 是管理大兴安岭地区的主要林业行政机构;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区林业局:成立于2010年,是对大兴安岭地区进行生态保护及建设的主要行政机构;3. 大兴安岭中心局:成立于1987年,是大兴安岭林业局下属的一个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对大兴安岭中部地区进行保护和管理;4. 呼玛县林业局:成立于1956年,是呼玛县地区的主要林业行政机构;5. 塔河县林业局:成立于1952年,是塔河县地区的主要林业行政机构。以上林业局在大兴安岭地区分工不同,各自拥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协同合作实现对大兴安岭生态环境及林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保护、培育、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