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昌独生子女补贴每年申请时间及流程一览的内容
1、本人申请。可在符合奖励年龄的当年1月至3月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本人一英寸免冠照片两张,向负责资格确认地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如申请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死亡,可以由代办人以申请人名义代为申请并领取奖励金。
2、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社区居委会对《申请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通过的对象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后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将奖励对象名册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办事处(街道)进行初核。
3、乡(镇)级初核上报。由乡(镇、街道)组成核实组,对社区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将初审核实的对象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确认。
4、县级确认。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奖励对象进行确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报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