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二、深圳申请个人破产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深圳申请个人破产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
2.申请人必须是在深圳居住且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只有深圳居民才能去申请个人破产,目前在国内其他地区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
3.破产原因必须与“诚信”相呼应,条例明确了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申请人在符合了以上条件后可以在深圳申请个人破产。
三、哪些人有权申请个人破产
下面两类人有权申请个人破产:
1.债务人
(1)资格条件:①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深圳;②出现破产原因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③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有权申请事项:①破产清算;②重整;③和解。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因婚姻关系中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等关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进行个人破产,所以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符合上述条件且已经申请破产,可以同时将夫妻的债权债务以及财产合并进行处理,即夫妻双方可以一并适用个人破产程序。
2.债权人
(1)资格条件: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
(2)有权申请事项: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