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不算在服刑期间。但是刑事羁押的期限可以用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羁押一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刑期一日;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不能折抵。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吗?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被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三、刑事拘留后不予批捕的情形有哪些?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四、被刑事拘留后律师申请会见嫌疑人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会逮捕,没有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公安机关无权采取逮捕这种强制措施。不过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后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马上提请批捕,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以解除刑事拘留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生病住院能否算在刑事拘留期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生病住院采取的并不是刑事拘留,所以住院期间是不能算在刑事拘留期间的,对于患病需要治疗的嫌疑人,一般是进行取保候审的。
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会怎样呢
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检察机关审查后进行起诉,并由审判机关进行审理判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被逮捕和被刑事拘留的罪名可以不一致吗
可以不一致。因为刑事拘留和逮捕是两个不同形式或不同阶段的控制犯罪嫌疑人(罪犯)的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时如果仅仅是案件调查的初期阶段,犯罪事实不一定清晰确定,因此仅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拘留的罪名依据与最后调查定案的罪名大多是不同的;而逮捕时的罪名基本上定了的,因为逮捕证的签发是需要有比较明确重大的犯罪事实作为依据的。
被刑事拘留和逮捕之前应该找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生效以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因此,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