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盗窃不能立案。但是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中却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立案的标准如下:
1、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