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名称变更后仍用原公司的公章签署合同,合同的效力影响:
一、看是不是原来法人签的字了,是的话新公司有连带责任。如果变更后原来的法人是现在公司的法人,那么这个签字就有效。
二、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形式瑕疵,但如果合同签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就有效,但可能存在未来因主体名称错误造成难以追究责任的隐患。
三、如果公司已变更名称,且已领了新章,仍用旧章,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如罚款,责任改正,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欺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