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遗嘱不违法,但是也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遗嘱是附义务的,继承人不履行遗嘱约定的义务,那么就不能按照遗嘱享有继承的权利。
一、遗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遗产分割的标准是: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4、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二、小三生的孩子通常怎样继承财产
小三生的孩子继承遗产的方式是: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能不履行义务吗
遗嘱继承人继承财产后一般不可以不履行遗嘱义务,但有不履行的正当理由的除外。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