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司清算组织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理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因此,公司无论因何种原因注销的都应当履行清算,而清算的工作之一是合同的清理。既然公司已经合法注销,那么其合同清理工作也应当完毕。
所以,未注销前签订的合同在公司合法注销后是不具法律的效力。当然如果公司没有被合法注销只是停止营业,那么合同依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