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失独家庭扶助金,官方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来概括所有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来代替“失独家庭”的说法,在扶助金方面,考虑到中国当前城乡差距及城乡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同,城乡实行不同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或缓解城乡相关家庭的实际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