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双方需要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另一方面,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债务和财产由夫妻双方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没有办法强迫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