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种类,我们将有关婚外情的证据概括出以下四类:
(一)书证,它又包括以下几种:
1、信件:包括纸质的书信和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2、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
3、认错书或悔过书:这主要是婚外情败露后,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悔过书或者是保证书等;
以上这些证据,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二)物证:主要指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或是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的通话详单等。
(三)视听资料:主要是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
(四)证人证言:主要是居住地周围的邻居或是朋友的证言。
一、婚内出轨可以被判刑吗
婚内出轨一般不可以判刑,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的要判刑。重婚是一方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之结婚。重婚是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刑事案件,无论是通过受害者自己向人民法院自诉还是向公安、检察机关报案,经过法院的审判认定重婚者的重婚犯罪事实成立,会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内出轨收集的证据如下:
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写下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
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建议应先做一下公证,再提交法院。
二、一般来说对方出轨如何取证
如果婚姻一方出轨,另一方想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的话,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对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物证: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对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包括:对方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另外,需要重点提醒大家的是,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一定要注意合法搜集证据,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比如,为了调取出轨证据,而侵入第三方的住宅,是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如果取证目的已达到,为了泄愤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