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材料
(一)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二)本人申请。
(三)有单位的在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无单位的在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
(四)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五)持上述材料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六)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材料,经过审查,情况属实的,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办理无犯罪证明的事由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开具的。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