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租车过路费一般由乘客承担,但是提前协议好,或者有相关明文规定的,可由出租车一方承担,或者按照比例分别承担过路费。根据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_x000D_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_x000D_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_x000D_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_x000D_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_x000D_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_x000D_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_x000D_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_x000D_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_x000D_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_x000D_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_x000D_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_x000D_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_x000D_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