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噪声源控制
1、消除噪声发生的根源:改进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机械摩擦,改变喷口形状2、采用吸声,隔声装备
(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控制
1、阻断传播途径2、改变机器设备的安装方向3、原理噪声源
(三)对接受者的防护对接受者进行防护,除了减少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外,可采取各种个人防护手段,如佩带耳塞,耳罩或头盔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