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以下这些财产可进行分割: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合法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